淮委印发《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机制议事规则》
本站讯 8月26日,2020年淮河流域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会召开,审议通过了《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机制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在水利部河湖司刘冬顺副司长(正司级)的见证下,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伍海平与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湖北5省河长办、水利厅分管负责人共同在《议事规则》上签字,标志着淮河流域区域间河湖长协作机制平台正式建立。9月1日,淮委向流域五省正式印发了《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机制议事规则》,淮河流域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再次迈上新台阶。 《议事规则》旨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通知精神和水利部有关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作用,统筹做好跨省河流湖泊的治理和保护利用工作。 《议事规则》的主要任务是搭建淮河流域跨区域协商平台,研究协调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跨省河湖实际工作中的协调联动。 《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组织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工作规则、机制拓展等内容。 《议事规则》将加强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湖泊沿河湖地区间、河湖长间的协调联动,有利于区域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加快推动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 “有名”全面向“有实”转变,提升淮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助力推进淮河流域全面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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