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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政法处  来源:政法处  责任编辑:汤春辉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水普法〔2019〕4号)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淮委2019年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水利部淮委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附件

淮委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淮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治淮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淮委“七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切实提高淮委水利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流域人民群众对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应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推动淮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推进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脱贫攻坚为平台,紧密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治淮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水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以全民普法促进形成全流域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良好习惯。

2.聚焦宪法,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淮委系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总体要求、原则和重点内容。各部门(单位)应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学习,把宪法宣传作为本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

3.注重党内法规与其它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宣传,突出宣传党章,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部门(单位)应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或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持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继续完善普法责任制。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机构改革,健全调整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坚持全员普法,把普法作为推进流域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融入到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结合承担的管理职能,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根据水利部普法办工作要求,今年拟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效果评估,推广“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等做法。

2.继续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普法责任贯穿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治实践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稳步推进水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行政裁决工作普法责任制。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3.继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难点问题,组建或参与搭建典型案例推送平台,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水法治意识。

四、扎实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抓住“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单位)应通过组织党组(党委)中心组学法、开展领导干部述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进行宪法宣誓活动等形式,把宪法精神熔铸在头脑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有关单位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2.关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加强淮委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实施法治讲座、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答题等活动,提高职工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普法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推动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经常化、制度化。

五、不断强化水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水法治文化阵地和作品库建设。各部门(单位)应积极利用水法治文化长廊和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水利展览馆等普法阵地,推动宣传信息共建共享。集中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要发挥好“淮河水利”等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了解分析涉水群众法治需求,精准推送法治学习内容,开展体验性、互动式普法,为流域公众提供更广泛、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根据水利部要求,在宣传过程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的同时,加强“智慧普法”建设,不断增强水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2.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利用好现代传播优势,根据法治建设规律,转变工作理念和作风,推动本部门(单位)普法办从直接普法人转变为普法组织协调人,主动作为、创新应变。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一制四化”的总体要求,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要以需求定主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分类、分业、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精准普法,并积极参加水利部普法办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六、努力提高流域群众对淮委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满意度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基本标准,做到内容为群众所需、方式为群众喜闻乐见、成效由群众评判。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补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短板,注重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水利法治在治淮事业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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