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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处:强化监管 持续发力 以“清四乱”为抓手 推进淮河流域河清湖净
发布时间:2019-01-23 09:15:27  作者:建管处  来源:建管处  责任编辑:柯锐

实施强有力的监管,最有效的抓手就是河湖长制。2018年,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全面建立,从“有名”迈向“有实”;组织体系全面建立,25.3万河长上岗到位;配套制度全部出台,规矩机制上线运行;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党政领导巡河巡湖;社会共治逐渐形成,群众好评与日俱增……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提前半年实现。2018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任务按照中央指定时限顺利完成。绝迹多年的鱼虾重现河流,消失已久的鹭鸟飞回湖畔。

一、“清四乱”的背景及要求

(一)“清四乱”的背景

我国河流湖泊众多,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出现了大量的围垦湖泊、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河道非法采砂、取土,乱扔垃圾、堆放固体废弃物,长期占而不用、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严重地危害了河湖的健康生命,严重地影响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安全,必须彻底治理。

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到安吉天荒坪镇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

2014年3月14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时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

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中突出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

2016-2017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2018年7月7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以“清四乱”为抓手,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二)“清四乱”的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8年7月20日起,用1年时间,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2018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清四乱”的责任

水利部:总体安排部署、指导开展“清四乱”工作,制定出台“四乱”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开展不定期的暗访、飞检、抽查、重点检查,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淮委:负责对淮河流域内“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全过程跟踪检查,每个阶段均要做到暗访明察,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水利部;沂沭泗局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直管河湖的“清四乱”工作。

省级及以下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督促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好“清四乱”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

三、淮委“清四乱”主要工作成效

2018年,淮委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监测等职责,以“清四乱”为抓手,强化监管,淮河流域河湖长从“有名”迈向“有实”,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已逐步实现。

(一)高位推动,凝心聚力,淮河流域河湖长制谱新篇

2018年,淮委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在流域机构中率先公布了淮河流域重要跨省湖泊名录,率先印发了淮河流域重要跨省湖泊水量和水质水生态监测方案,率先开展了监测,率先发布了监测通报,率先印发了《淮委落实水利部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实施意见的分工》。全年共派出102人次完成水利部交办的涉及淮河流域的6项工作。随着专项行动的大力推进,淮河流域河湖的突出问题加速解决,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迈向“全面见效”新阶段。

1.率先垂范,紧盯四乱,整改落实见成效

7月20-21日,周学文副部长带队对山东省泰安市、济宁市、枣庄市5个县区、6条河流、10个河段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共发现问题8个,并提出山东省限期整改和淮委跟踪督导的明确要求。7月27日-8月10日,委分管领导连续3周3次带队对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向水利部报送了3份跟踪督导报告,向山东省河长办印发了2份跟踪督导意见;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立即整改。8月10日,暗访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得到了周部长的认可。

7月13日,淮委党组书记、主任肖幼带队冒着近40℃高温,按照“四不两直”工作方式,对安徽省六安市山北水库、黄大塘水库和大坝水库等3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共发现问题26个,并向安徽省进行了通报;8月5日,暗访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履职尽责,强化督导,清理“四乱”出重拳

4-5月,派出3个督导组共16人次对皖苏鲁3省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8个,及时向水利部报送了督导检查报告,向3省印发了3份督导检查意见。3省高度重视督导组反馈的意见,督促各地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着力推进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过渡。

6-7月,派出3个暗访组共9人次对皖苏鲁3省8地市、21条河流、25个河段的河长制工作进行暗访,共发现问题23个,向水利部报送了2份督导检查报告和3份督导检查意见。3省高度重视水利部通报的问题,省长作出重要批示,省河长办督促各地迅速对问题进行核实,制定工作方案,限期整改工作。11月20日,水利部通报3省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8-9月,派出11个暗访组共43人次对皖苏鲁3省全部设区市、313条河流、340个河段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第2次暗访,共发现问题289个,向水利部报送了2份暗访报告和3份整改意见。11月,根据水利部通报3省政府和河长办的问题,派出3个督导组共9人次对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跟踪督导,向水利部报送了跟踪督导报告。12月31日,水利部通报3省的103个问题中,8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另外17个问题正在整改或已列入2019年工作计划中。

12月,派出2个暗访组共6人次对江苏省淮安市和宿迁市的7条河流和2个湖泊的“清四乱”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共发现问题19个,并向水利部报送了暗访督查报告。

(二)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直管河湖面貌新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淮委直管河湖“清四乱”工作纳入苏鲁两省。2018年,按照水利部“清四乱”工作要求,沂沭泗局各级单位共派出4199人次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河长制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的河湖清理整治专项活动。全年共排查问题6417个,已清除2125个,其中清除违章建设1188个、违章船厂码头98个,清除违章种植1433余亩、违章养殖199处、违章堆放131余处,清理网箱2308.8万平方米,许多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直管河湖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三)令行禁止,精密谋划,高效完成部交办流域外任务

1.精心组织,全力配合,中期评估验成果

按照水利部部署,选派专家共14人配合水利部完成了对新疆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工作的中期评估,推动了河长制工作体系的建立,确保按照中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建立河长制。

2.长途跋涉,体察入微,重大问题明方向

6-7月,派出4个暗访组共8人次对陕甘青宁4省12个地市、47条河流、87个河段的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共发现问题95个(其中陕西省商洛市丹江大桥桥基取土和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庄浪河大桥填河筑路2个问题被水利部列为重大问题),向水利部报送了1份暗访报告和4份整改意见。陕西、甘肃两省高度重视,省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照水利部要求迅速开展核查督办和整改工作。7月31日,水利部通报陕甘2省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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