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邮箱登录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山东省水利厅 启动开展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督导
发布时间:2018-03-22 15:16:52  作者:淮河水利网  来源:淮河水利网  责任编辑:张子悦

本站讯 根据《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时间节点,4月底前全省要建立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为确保这一节点目标的顺利实现,省水利厅决定先期在水利系统内部开展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根据督导计划,4月5-10日,省水利厅派出5个督导组,对全省17市开展了以“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和实施方案编制”为重点的专项督导,也标志着我省全面实行河长制督导工作的正式启动和实施。通过督导发现,各市均能够在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后迅速行动,紧锣密鼓地开展各项河长制工作,工作进度明显加快,成效比较显著。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班子。各地均通过成立专门机构、依托现有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等方式,组建了专门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市级河长设置方案均得到了明确。大部分市均参照省里做法,基本确定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河长,其他相关市级领导担任市级河长的工作思路,并得到市委、市政府大致认可。三是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均已开展。各市均参照《工作方案》编制了市级实施方案,目前,已有4市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议,有6市实施方案已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有7市实施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

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各督导组要求,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尽快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体系,要加强对县、乡两级河长体系建立的工作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延伸河长制组织体系到村级河长,并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要加快市级实施方案的出台进度,统筹推进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要督促县、乡压茬推进河长制工作,同时做好对县、乡工作的督导检查。要加强培训交流调研,通过培训、座谈等方式,指导基层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明确各方面工作要求。条件成熟的可组织县、乡有关同志对省内外实际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调研。要积极做好经验推广交流工作,以点促面,推进全市工作的均衡开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