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8月6日至8月8日,根据《关于对江苏省暗访发现河湖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的函》河湖岸函【2019】14号要求,淮委河湖管理处派出核查组,对江苏省扬州市“四乱”问题及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组对扬州市河湖42处“四乱”问题在现场逐一核实和了解清理整治情况,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了记录,对整改不彻底和未整改的问题,督促地方河长办和水利部门明确县(区)级河长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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