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源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根据我委管理单位的管理与查处要求,对擅自开工建设取水口工程提出了整改措施方案,并委托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防洪评价论证。按照防洪评价报告论证和专家审查意见,并征求了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补充该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手续。
一、基本同意你公司所报宿迁市新源自来水厂骆马湖取水口延伸工程建设方案。拟建工程包括取水头部、取水管道、泵站管理房以及安全防护工程,工程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设总取水规模为10万m3/d。
取水头部位于骆马湖中,距东岸1.8km、距嶂山闸4.5km。取水头部包括两座取水口,中心距离12m,均采用管式和框架式结合形式,进水高程19.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框架中采用4根DN1020×14钢管混凝土桩架支撑保护,以槽钢连接,桩顶高程19.8m、底高程12.0m。
以取水口为中心在半径500m圆周内均匀设置42根一级保护区围护钢管桩,管径630mm,内灌C30混凝土,桩顶高程26.2m、底高程7.0m。
取水管道采用2根DN1200焊接钢管,采用沉管法施工,两管并行,单管长3.5km,管道中心距自取水口头部起从12m逐渐缩小至2m,以进水自流方式接至泵站集水井,此后平行布置,渐变段长度35m。取水管中心高程16.2m~17.3m,管顶覆土3.1m~0.7m,每隔12m浇筑长2m宽4m高1.8mC20水下混凝土作为压重。
取水泵站及管理用房位于骆马湖东岸、嶂山闸上游约900m处的高地上,占地53m×70m,厂区四周建围墙,地面高程31.2m。取水泵站上部为框架结构,尺寸13.6m×26m,下部为现浇混凝土结构,尺寸26m×24.5m,顶高程31.5m,底高程14.6m。
湖中取水口建设完成后,拆除现有湖边取水口及防护设施。
湖中取水口控制点地理位置为:
东经118°16′17.19″,北纬34°5′44.94″
二、骆马湖是沂沭泗水系重要的防洪调蓄水库和南水北调东线调水调蓄水库,也是江苏省重要供水水源地,施工期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质,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
三、工程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湖泊管理范围以外,保证防洪安全。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项目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等报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审核,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施工过程中,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骆马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和湖泊安全统一管理,并负责对损坏的防洪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工程完工后,你公司应报请湖泊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涉河部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五、项目建设涉及可能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六、今后如因湖泊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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