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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规计处  来源:规计处  责任编辑:汤春辉

江苏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办理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行政许可的函》(苏水函〔2019〕1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淮河水利委员会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淮委规计〔2016〕115号)等要求,经研究,现将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厅。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是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之一,已列入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该项目是《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规划》等规划中确定的项目。为保证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及时有效地运用,实现洪水“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保障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加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堤防,建设蓄洪控制设施;研究实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的分区运用。

经可研阶段进一步论证,根据轻重缓急原则,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工程分近、远期实施,本次近期建设工程主要任务为:加固迎湖挡洪堤,建设通湖涵闸、排涝泵站、堤顶防汛道路,设置滞洪一区进洪口门等,工程实施后,能够实现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未滞洪前的有效挡洪,滞洪一区的有效滞洪、退洪,同时提高滞洪一区的排涝能力,改善区内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可研阶段拟定的近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为保证未滞洪前的防洪安全,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230.3km,迎水坡护坡241.2km,填塘固基113.3km;建设防汛道路242.4km,防汛道路配套跨河桥梁30座;拆建通湖、通河涵闸4座,新建涵闸13座,改造涵闸3座;根据滞洪一区进洪需要,新建进退洪口门10座;拆建排涝泵站4座,新建排涝泵站2座。

工程任务、规模基本合理。

3.迎湖挡洪堤堤防级别为3级;进退洪口门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穿堤涵闸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泵站工程根据泵站设计流量及装机功率确定其建筑物等级;防汛道路标准为4级公路;滞洪一区排涝标准5年一遇。

堤防及建筑物级别基本合适,排涝标准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4.本次迎湖挡洪堤堤线采用《江苏省洪泽湖保护规划》确定的堤线,即沿湖周边高程12.5m(废黄河高程系,下同)左右蓄洪垦殖工程所筑迎湖堤圈;10处进退洪口门场址选择在较平坦或低洼圩区;通湖涵闸原址拆建或新建于通湖河口;排涝泵站布置在滞洪一区的低洼圩区,原址拆建或新建于河口。

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应进一步复核滞洪一区圩区地势和水系连通情况,采取可行的连通措施,确保滞洪一区能够有效滞洪。

5.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洪泽湖周边圩区的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洪泽湖周边滞洪一区圩区众多,水系复杂,你厅应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滞洪区管理,严禁堵塞进洪河道、修建影响进退洪的阻隔设施,同时做好进退洪口门的标识,确保滞洪区安全有效运用。

6.因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等工程的实施,沿线现有的部分取排水设施等受到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影响处理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二、 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基本同意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建设内容为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迎湖侧护坡,堤后填塘固基,建设堤顶防汛道路、进退洪口门,拆除重建(新建)通湖涵闸、排涝泵站等。

1)迎湖挡洪堤加固

 结合洪泽湖退圩还湖弃土及迎湖堤防消浪防浪需要,综合确定堤防加固断面型式,分为堤顶宽6m、堤顶宽10m、堤顶度10m加迎水侧消浪平台三种断面型式。滞洪一区迎湖挡洪堤堤顶高程按照洪泽湖蒋坝水位16.0m,加1.5m超高,确定为17.5m;滞洪二区迎湖挡洪堤堤顶高程按照洪泽湖蒋坝水位14.5m,考虑湖区斜蓄、风浪爬高等因素,综合确定为17.0m或17.5m。

 堤顶宽6m的堤防,迎水坡坡比1:3,12.5m至16.0m高程(观音寺段护至15.0m)采用砼预制块防护。堤顶建设沥青防汛道路,宽5m。

堤顶宽10m的堤防,迎水坡坡比1:3,12.5m至15.0m高程(明祖陵东片护至16.0m)采用砼预制块防护。堤顶建设双车道沥青防汛道路,宽7m。

堤顶宽10m迎水侧加消浪平台的堤防,迎水坡坡比1:3,在14.0m高程设置消浪平台,宽10m,平台以下设置生态缓坡带,坡比1:10。消浪平台以上堤防迎水坡采用生态联锁式预制砼护坡,护至15.0m高程;消浪平台临水侧2m宽范围内采用砼预制块护砌,其余采用植物防护;平台以下采用植物防护,护至湖底高程。堤顶建设双车道沥青防汛道路,宽7m。

堤防加固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迎湖挡洪堤堤防加固情况表

滞洪分区

所属

/

位  置

圩  区

堤顶

高程(m

堤顶宽

(m

消浪平台高程(m)

堤防长度(km)

护坡长度(km)

防汛道路长度(km)

一区

泗洪县

溧东大堤

柳孟沟圩

17.5

10

14

3.3

3.3

3.3

戚台圩

17.5

10

14

8.9

8.9

8.9

徐台圩

17.5

10

14

5.1

5.1

5.1

勒台圩

17.5

10

14

2.8

2.8

2.8

王台圩

17.5

10

14

3.3

3.3

3.3

新庄圩

17.5

10

14

5.7

5.7

5.7

上卷圩

17.5

10

14

6

6

6

陈圩、半城片

临淮北圩

17.5

10

14

5.9

5.9

5.9

林场南圩

17.5

10

14

0.9

0.9

0.9

林场北圩

17.5

10

14

1.8

1.8

1.8

盱眙县

三河农场片

王桥圩

17.5

10

/

1.2

1.2

1.2

金大圩

17.5

10

/

1.7

1.7

1.7

武小圩

17.5

10

/

1.8

1.8

1.8

三河农场圩

17.5

10

/

5.8

5.8

5.8

兴隆、淮河镇

陡湖

17.5

6

/

16.4

16.4

16.4

大莲湖

17.5

6

/

7.6

7.6

7.6

二区

泗洪县

陈圩、半城片

/

17

10

14

18

18

18

龙集片

/

17

10

14

30.6

30.6

30.6

界集、太平片

/

17

10

14

4.9

4.9

4.9

宿城区

宿城片

/

17

10

14

11.7

11.7

11.7

泗阳县

泗阳片

/

17

10

14

17.6

17.6

17.6

淮阴区

淮阴片

/

17

10

14

14.2

14.2

14.2

洪泽区

西顺河片

/

17

10

14

5.5

5.5

5.5

老子山片

/

17.5

6

/

3.1

3.1

3.1

盱眙县

兴隆、淮河镇

/

17.5

6

/

8.7

8.7

8.7

盱眙县

盱城

/

17.5

6

/

8.2

8.2

8.2

盱眙县

观音寺

/

17

6

/

6.7

6.7

6.7

盱眙县

明祖陵东片

/

17.5

10

/

14.9

14.9

14.9

盱眙县

鲍集、管镇、明祖陵北片,官滩片

/

17

10

/

8

8

8

另外,泗洪县溧东大堤(迎湖村至周台村段)、洪泽湖农场堤防,该段堤防已达标,拟对堤防迎水坡12.5m至15.0m高程采用砼预制块防护,护坡长10.9km。泗洪县洪泽湖农场修建延伸沥青道路,宽7m,长12.1km。

迎湖挡洪堤配套建设桥梁30座,新建25座,拆建5座,净宽有5m、7m两种。

2)堤后填塘固基

盱眙县的兴隆、淮河镇、盱城镇以及明祖陵东片、鲍集、管镇、明祖陵北片、官滩片、三河农场片的堤防,泗洪县的陈圩、半城、界集、太平片、龙集片堤防、溧东大堤以及宿城区的宿城片、泗阳县的泗阳片、洪泽区的西顺河片、淮阴区的淮阴片的部分堤防,现状存在部分鱼塘,为保证堤身稳定,拟采用填塘固基,填塘长度113.3km,范围为堤后20~50m,填塘至现状地面。

3)新建进退洪口门

 滞洪一区新建进退洪口门10座,规模为:柳沟进退洪口门319m3/s、孟沟进退洪口门319m3/s、临淮北进退洪口门110m3/s、三河农场进退洪口门155m3/ s、洪泽湖农场进退洪口门866m3/ s、陡湖进退洪口门435m3/ s、王桥进退洪口门99m3/ s、金大进退洪口门93m3/ s、武小进退洪口门76m3/ s、大莲湖进退洪口门197m3/ s。

 进退洪口门型式为堤防爆破口门,进退洪口门两端设置水泥土搅拌桩加固处理。进退洪口门背水侧(圩区侧)布置消能防冲设施。

4)涵闸、泵站工程

拆建通湖、通河涵闸4座,新建涵闸13座,改造涵闸3座。工程规模为:拆建的堰埂涵洞4m3/ s、柳山节制闸8m3/ s、盐店穿堤涵洞1.5m3/ s、扬水站排水闸5m3/ s;新建的红旗河闸30m3/ s、大王涵洞2.5m3/ s、应山涵洞2m3/ s、金台涵洞4m3/ s、淮泗闸30m3/ s、古山河闸120m3/ s、马化河闸40m3/ s、朱成洼河闸40m3/ s、丁场沟挡洪闸20m3/ s、翻身河闸20m3/ s、于圩闸20m3/ s、张福河挡洪闸183m3/ s、金东桥节制闸2m3/ s;改造官沟闸30m3/ s、颜勒沟闸25m3/ s、肖河闸25m3/s。

 拆建排涝泵站4座,新建排涝泵站2座。其中拆建的孟沟站、竖河头排灌站、第七扬水站、永丰排水站,规模分别为10m3/ s、1.1m3/ s、18m3/ s、7.2 m3/ s;新建的柳沟站、纲要站,规模均为10m3/ s。

2.工程施工跨四个主汛期,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工程如跨汛期施工,建设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期及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滞洪区保护范围之外。此外,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洪泽湖。

3.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划定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并进行确权划界,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落实有关管理和防汛责任。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4.不得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

5.工程建设如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妥善处理。

三、许可有效期限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审批需要重新编制的,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等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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