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宿迁段(宿迁闸上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函》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
一、基本同意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宿迁段(宿迁闸上游)(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整治范围为京杭运河宿迁闸至宿迁、徐州市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护岸生态化提升工程、疏浚工程、三湾灯塔停靠点及洲头防护工程、智慧运河监控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对位于岸线保留区的150m岸坡进行防护。
1.护岸生态化提升工程
护岸生态化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护岸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护岸工程全长150m,采用截面尺寸为600mm×600mm的护壁桩形成排桩。桩长18m,桩底高程5.2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护壁桩上部设置C30钢筋混凝土帽梁,帽梁顶标高23.70m,帽梁高1.5m。
护岸工程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8°30′):
起点:X=******,Y=******;
终点:X=******,Y=******。
生态修复工程总长7355m,主要为栽种水生植物和河岸绿化,其中水生植物段2671m,河岸绿化段3688m,水生植物+河岸绿化段996m。
水生植物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8°30′)
河段 | 序号 | 起点坐标(X,Y) | 终点坐标(X,Y) | 岸别 | 种植长度(m) |
宿迁枢纽~皂河船闸段 | 1 | ******,****** | ******,****** | 右 | 420 |
2 | ******,****** | ******,****** | 右 | 313 | |
3 | ******,****** | ******,****** | 左 | 131 | |
4 | ******,****** | ******,****** | 左 | 695 | |
5 | ******,****** | ******,****** | 右 | 572 | |
6 | ******,****** | ******,****** | 右 | 202 | |
7 | ******,****** | ******,****** | 右 | 794 | |
皂河船闸~徐宿市界段 | 1 | ******,****** | ******,****** | 右 | 279 |
2 | ******,****** | ******,****** | 右 | 261 |
河岸绿化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8°30′)
河段 | 序号 | 起点坐标(X,Y) | 终点坐标(X,Y) | 岸别 | 种植长度(m) |
宿迁枢纽~皂河船闸段 | 1 | ******,****** | ******,****** | 右 | 202 |
2 | ******,****** | ******,****** | 右 | 794 | |
3 | ******,****** | ******,****** | 左 | 1200 | |
皂河船闸~徐宿市界段 | 1 | ******,****** | ******,****** | 右 | 1146 |
2 | ******,****** | ******,****** | 左 | 1235 | |
3 | ******,****** | ******,****** | 左 | 107 |
2.疏浚工程
对皂河船闸上游骆马湖应急执法保障站点位置处管理船靠船点进行疏浚,疏浚长150m,疏浚底高程18.83m,与河底采用1:5顺接,疏浚方量7051m3。
疏浚范围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8°30′):
起点:X=******,Y=******;
终点:X=******,Y=******。
3.三湾灯塔停靠点及洲头防护工程
三湾灯塔停靠点平面长度5.6m,宽度6.0m,踏步底高程22.20m,踏步顶端高程采用现状岸顶高程24.54m,坡比1:2。
停靠点控制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8°30′):
起点:X=******,Y=******;
终点:X=******,Y=******。
洲头防护采用护坡型式,高程22.70m处设置亲水平台,平台宽1.5m,采用C25砼结构;高程22.70m以下采用0.12m厚C30铰链排;高程22.70m至23.41m采用0.1m厚C30生态护坡砖,并栽种水生植物,坡比1:2-1:5,高程23.41m处设置0.5m×0.5mC25砼压顶。护坡顶高程与现状地面保持一致。
防护范围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8°30′):
起点:X=******,Y=******;
终点:X=******,Y=******。
4.智慧运河监控监测设施
智慧运河监控监测设施主要包括航道监控设施及水文气象监测设备。
航道视频监控设备采用立杆式安装方式,新建立杆为20m套杆结构。项目共布设13个视频监控点位,其中宿迁枢纽—皂河船闸段布设9个,包含一般视频监控点8个,水上服务区点位1个;皂河船闸—徐州、宿迁市界段布设4个,包含一般视频监控点3个、水文气象监测设备1个。
二、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不得对项目沿线的非法鱼塘、圩埂等进行防护。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
三、智慧航运工程视频监控、水文气象监控等数据成果应与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共享共用,必要的电、网管线应采用爬堤方式穿越堤防,滩地内线路布设应采用沟埋敷设方式。
四、生态修复工程应充分考虑其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合理布置种植品种、范围、密度等,尽量减少阻水。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骆马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六、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堤防、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七、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你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今后如因河湖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九、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十、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宿迁市水利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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