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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规计处  来源:规计处  责任编辑:俞晖

阜阳颍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行政许可的请示》(颍河航运〔2025〕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淮委政法〔2022〕123号)等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单位。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77


沙颍河航道阜阳复线船闸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 沙颍河航道是淮河流域“两纵两横”高等级航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阜阳船闸是沙颍河航道的重要节点之一。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沙颍河航运需求不断增长,阜阳船闸通过能力愈显不足。为充分发挥沙颍河航道水运优势,提高阜阳船闸节点通过能力,阜阳颍河航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建设阜阳复线船闸,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2. 《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沙颍河(漯河~沫河口)航道规划等级为四级;远期通过修建下汤、前坪水库和新建大逍遥滞洪区提高沙颍河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陈湾以下沙颍河干流,设计防洪水位阜阳33.32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沫河口26.40m。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2023年联合印发的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提出,沙颍河常胜沟~沫河口段航道规划等级为Ⅲ级

进一步论证,工程主要任务为:建设阜阳复线船闸,提高沙颍河航道阜阳节点通过能力复线船闸按Ⅱ级标准设计,船闸尺度为280m×34m×5.2m(长×宽×门槛水深)。最高通航水位闸上31.75m、闸下31.55m,最低通航水位闸上24.50m、闸下19.50m。下闸首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30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1级,上闸首及闸室建筑物级别为2级;施工导流标准采用20年一遇,围堰级别为4级。

统筹考虑流域航道布局规划安排沙颍河水运发展实际,工程提出的任务和规模基本合适,建筑物级别和标准基本符合相关规划和规范要求。

3. 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分析内容,阜阳复线船闸位于一线船闸拟建的引江济淮二期工程阜阳站之间,场地布置、施工方案等与阜阳一线船闸及拟建泵站统筹结合,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4. 沙颍河是淮河最大支流,也是引江济淮四条输水线路之一,具有防洪、输水、生态、航运等综合功能地位十分重要阜阳复线船闸建成后,运行管理单位应严格服从流域防洪、水资源、水生态等统一调度,加强船闸调度运行管理,与相关水利部门单位加强沟通联系,确保沙颍河防洪、水资源、水生态和航道通航等安全。

5. 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分析内容,一般年份沙颍河水资源量可满足阜阳复线船闸用水需求特枯年份船闸用水加大区域农业用水缺口相关单位抓紧开展阜阳复线船闸水资源论证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按要求落实限航停航管控措施避免对现有用水户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 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阜阳复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切滩、防护、航标工程等。

(1)阜阳复线船闸

复线船闸布置在一线船闸与拟建引江济淮二期工程阜阳站之间一线船闸阜阳中心线距离分别为77m、114m船闸中心点坐标:X=******,Y=******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船闸采用直线进闸曲线出闸。上、下闸首均为整体式钢筋砼结构,顺水流方向长度分别为41m、45m,宽度均为62.4m,边墩顶高程均为36.5m,门槛顶高程分别为19.3m、14.3m。闸室采用整体式钢筋砼坞式结构,长280m,净宽34m,闸墙顶高程34.3m,底板顶高程14.3m。船闸上、下游设护坦,采用C25钢筋砼格梗+C25素砼护底顶高程同上、下闸首门槛顶高程。

(2)上下游引航道

上、下游引航道采用不对称布置,直线段长度均为455m,宽度均为63m,底高程分别为19.319.7m、14.314.7m。上游导航墙采用双排空箱构,墙顶高程34.3m;下游导航墙采用钢筋砼空箱扶壁式结构,墙顶高程35.0m。上、下游引航道停泊段各布置15个靠船墩,均采用桩式结构,上、下游靠船墩墩顶高程分别为34.3m、34.1m。上下游引航道与引江济淮二期工程阜阳之间设分隔堤,上、下游分隔堤高程分别为26.0m、24.0m,下游分隔堤引航道侧边坡在高程20.3m处设2m宽平台。为确保上游引航道通行安全,对泉河入颍河口左岸滩地进行切滩,总长623m,最大切90m,切滩底高程21.0m,坡比为1:4。

3防护

泉河入颍河口左、右岸,上、下游引航道直线段右岸,下游引航道曲线段右岸及衔接段右岸进行防护,护至现状滩地高程,长度分别为623m、134m、173m、313m、302m、426m结构型式主要包括+抗滑桩预制砼边坡坡比为1:3~1:5

4)航标工程

在船闸闸室、船闸上下游滩地上设置航行标志3座、警示标志6座、信号标志14座。

2. 阜阳复线船闸现状一线船闸、在建颍河大桥拟建引江济淮二期工程阜阳关系密切,单位应组织进一步细化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和方案衔接,确保工程安全。

3. 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废弃物应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4. 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该工程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负责组织监督,并参加竣工验收。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项目施工监督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备案。

5. 项目建设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工程施工如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资源,应严格按照水法规和采砂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6. 工程建设涉及水文站、桥梁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或单位意见,妥善处理

7. 今后如因河道治理或防洪除涝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工程有关设施时,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除涝要求。

三、许可有效期限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发生较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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