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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局2019年防汛工程设施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杜雅坤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沂局2019年防汛工程设施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磋商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瑞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知创产业园2号楼3楼302室

项目经理:郁胜柱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壹仟元(1301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磋商小组名单:郑尚武、马娟、杜红磊

采购人名称: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新沂河道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新沂市臧圩东路8号(人民西路新安供电所北侧)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95219695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51-65707327  18855120475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成交通知书发放前,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清。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12100元整。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联系电话:0551-657073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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