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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洪水防御能力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安兆公司  来源:安兆公司  责任编辑:王佳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超标洪水防御能力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肆仟元整(¥99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超标洪水防御能力提升项目。

服务范围:数据采集与整合,收集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预演所需基础资料。编制南四湖、骆马湖及新沂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开展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预演,实现洪水预报、工程调度、洪水演进等“四预”措施的集成。使用语音交互式平台实现数据智能化、场景化展现等。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7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娟、马艳冰、赵海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52-309229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0516-83683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方式:郑工,0552-3092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 话:0552-309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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