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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受水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水资源处  责任编辑:谷琪琪

第16期(总第1970期)


淮委办公室编                                       2020年5月18日



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受水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淮河流域内河南、山东两省深入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因地制宜采取高效节水工程、水源置换等综合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取得良好成效,有效地保障了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淮委通过专题调研了解了总体治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综合治理情况

河南省划定超采区总面积44393平方公里,年均超采总量11.11亿m3,其中南水北调受水区超采区总面积14900平方公里,年均超采总量6.54亿m3。近年来,河南省印发《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布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关停封闭地下水井8039眼,削减地下水开采量3.17亿m3。加大地下水超采区税收征收标准,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地下水水源置换专项行动。2015年以来,全省累计压采地下水5.04亿m3,提前和超额完成阶段目标任务。

山东省划定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10433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43408平方公里,年均超采总量6.37亿m3,其中南水北调受水区超采区总面积23100平方公里,年均超采总量4.13亿m3。近年来,山东省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严格落实区域取水限批制度;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按照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严重超采区高于超采区的原则征收水资源税。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地下水压采量3.9亿m3,封停地下水井6846眼,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阶段目标任务。

2018年以来,河南和山东两省均实施了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共选取14个治理任务重、积极性高、替代水源足的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并通过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构建多水源的配置体系和丰补枯用的地下水涵养体系等多方面措施逐步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河南、山东两省的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实效,但是在工作推动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水权交易平台和综合化信息平台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各用水户供水水源总量有限,且对水权交易含义不明、经验缺乏、顾虑较多,水权交易有名无实。农业用水户监测计量设施覆盖范围不足,取用水计量统计数据不完整,造成信息平台效能无法充分发挥。

(二)外调水源价格差异影响长江水消纳。南水北调水相比于黄河水、当地水等成本较高,影响用户使用积极性,部分县由于经济因素未能全部消纳南水北调水,南水北调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三)后续治理资金筹措困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需求较大,目前各试点县资金主要由省财政统一支持,普遍存在后续治理资金缺乏的问题,对长效机制保障、各项工程运行维护带来影响,无法保障治理效果的可持续性。

三、地下水超采治理建议

(一)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完善水权交易形式,加快水权交易市场建设,扩大交易范围,加强综合化信息平台应用,扩大信息管理平台覆盖面,提高平台使用效率;巩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发展水利专业服务队伍;建立超采治理成效定期评估机制,合理完善超采治理措施。

(二)监测计量方面:科学布局地下水监测计量点;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三级地下水监测信息平台,整合地下水监测信息;强化监测数据质量和数据应用。

(三)工程措施方面:进一步落实节水优先,积极指导企业进行节水技改,大力发展和推广循环利用技术,加大节水力度,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治理工程管理,以多种形式参与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充分用好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保障效益持续稳定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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