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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圆满完成2019年河湖管理第一轮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  作者:俞晖  来源:办公室、河湖处  责任编辑:俞晖

第15期(总第1940期)


淮委办公室编                                       2019年6月20日


 

 

淮委圆满完成2019年河湖管理第一轮督查工作

 

按照水利部关于河湖管理督查工作有关部署,淮委组织成立22个督查组共78人,采用“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于4月18日-5月31日,对安徽、江苏、山东3省全部45个设区市254个县区开展河湖管理督查工作,累计督查规模以上河湖484个,规模以下河湖357个,实现了规模以上河湖全覆盖,超额完成了部交办督查任务。

本轮督查的重点主要是“四乱”问题清理、河湖非法采砂整治、河长湖长履职以及以往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四个方面,累计核查皖、苏、鲁三省“清四乱”问题1957个,占台账问题总数的26.2%, 其中已销号且情况属实问题1550个,新发现问题775个;累计核查2018年督查“一省一单”问题112个,占总数的67.5%,其中已销号且情况属实问题81个;督促有关省市进一步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明确四个责任人,巩固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及时完成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在本轮督查过程中,皖、苏、鲁3省高度重视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督查组要求整改的时限倒排工期,对涉及航运、住建、电力、旅游、渔业等其他行业的问题,也在地方政府领导和河长湖长组织下,在河长办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得以有效解决,向社会释放了“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信号,推动了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截至五月底,本轮督查新发现的775个问题,经核实后已整改124个,占问题总个数的16%。下一步,淮委将继续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有关职责分工,做好第二轮河湖管理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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