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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部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  作者:郁丹英  来源:淮河水保局  责任编辑:俞晖

第1期(总第1928期)


    淮委办公室编                          2019年1月5日



淮河流域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部通过验收


截止日前,淮河流域14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全部通过验收。

2013年水利部启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建设一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到位、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到位、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到位、水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到位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淮河流域先后有14个市、县列入全国第一批和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4年、2015年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查,分别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试点城市以先进的理念,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利用三年的时间,全面实施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各项目标和任务,优化了城市布局,彰显了水生态文明特色。

试点城市烟台市紧密结合北方资源性缺水滨海城市的水情和市情,以“山河海相映成辉,人水城和谐共融”主题,探索了具有滨海缺水城市特色的独创性工作,形成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烟台模式”。许昌市量水而行,多源互补,实现小河常流,小湖常清,由中西部缺水型城市实现了“兴水之梦”,为中西部缺水型城市提供了典范。徐州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煤炭电力基地,通过实施“荒山绿化、显山露水、退渔还湖、宕口修复、生态湿地(采煤塌陷地)、去港还湖、扩湖增水”等项目,城市生态实现“一城煤灰半城土”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华丽转身。淮河流域其他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也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示范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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