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总第1930期)
淮委办公室编 2019年1月19日
江苏省水利厅出台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落地见效,根据水利部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部署,江苏省水利厅近日出台了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工作方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推动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专项行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为依据,重点针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和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和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将通过梳理排查、现场核查、执法处理、跟踪督办、总结提高五个方面,准确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全面了解全省水土保持执法情况,明确查处主体和督办主体,确保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严格执行到位,加快推进建立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的长效机制。该行动将于2019年12月全面完成。
方案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问责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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