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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大沙河(丰县段)示范河湖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  作者:张子悦  来源:河湖处、治淮宣传中心  责任编辑: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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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11月10至12日,江苏省徐州市大沙河(丰县段)示范河湖建设工作顺利通过淮委组织的验收。淮委主任肖幼、副主任伍海平,江苏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黄良勇,淮委副总工、二级巡视员夏成宁,淮委沂沭泗局副局长郑雪峰出席。

验收组由淮委、江苏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专家、代表组成。验收组实地查看了大沙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大沙河水文化展示馆、大沙河夹河闸、湿地公园等示范河湖建设工程,观看了影像资料,听取了示范河湖建设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复核了初步验收评分及初验问题整改、完善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讨论形成了验收鉴定书。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大沙河(丰县段)示范河湖建设目标任务已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验收组充分肯定了大沙河示范河湖建设成效,并高度赞扬了江苏省水利厅、徐州市、丰县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对大沙河示范河湖建设付出的努力。验收组认为大沙河示范段建设标准高、责任体系完备、制度体系健全、管护措施有效,通过运用“1+4”管理模式、边界治水“五联”机制、河长制“333”新模式、河道管护与脱贫攻坚结合等模式、手段,将创新理念和传统治理结合,让大沙河成为造福丰县人民的幸福河,为淮河流域、全国河湖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板。

验收组希望徐州市、丰县立足新起点,展现自身特色新作为,行稳致远、久久为功,推进示范河湖长效建设。下阶段要充分发挥大沙河作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总结好、推广好,供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借鉴参考,推动示范河湖效应向更多河湖延伸,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幸福河湖建设成果。

大沙河(丰县段)于2018年荣膺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019年荣获国家湿地公园称号,通过积极努力,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17个)示范河湖建设的河流之一,是江苏省唯一入选河湖,也是淮河流域两条示范河湖建设之一。

淮委水资源处、河湖处,江苏省水利厅生态河湖处,徐州市人民政府、水务局,丰县人民政府、水务局等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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