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治淮建设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淮委建管处 发布时间:

淮委建管函〔2017〕47号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治淮建设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水利厅,青岛市水利局,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治淮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治淮建设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淮委建管〔2015〕15号),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治淮建设文明工地(以下简称"文明工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淮河流域内(包含山东半岛)建设的各类水利建设工程,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治淮建设文明工地:

(一)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或申报标段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应达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的25%及以上,或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年以内;

(三)已完工程单元工程优良率70%及以上;

(四)工程建设未发生过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五)工程建设期间参建单位和人员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原则上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所管辖的一个工程项目或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为一个文明建设工地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一)淮委直属项目申报材料,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于2017年8月31日前上报淮委;

(二)流域各省(市)项目的申报材料,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有关省(市)水利厅(局)申报,省(市)水利厅(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向淮委推荐,于2017年8月31日前上报淮委。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治淮建设文明工地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叁份;

(二)申报项目自评资料:

1.创建各方的精神文明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履行情况、创建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资料;

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体制建设、建设目标控制机制、内部管理体制、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资料;

3.项目质量管理体制、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监督体系等建设质量指标控制,质量档案管理等有关资料;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建设、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有关资料;

5.施工环境建设、卫生及污染防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资料。

(三)项目自评报告(30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区环境秩序及按《治淮建设文明工地考核赋分表》(见附件2)自评赋分情况等;

(四)反映建设各个方面创建活动的图片、视频等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图片资料

展示各阶段、各种创建活动的照片约30张。

2.视频资料

展示各阶段、各种创建活动的视频资料,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客观,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杰杰

联系电话:0552-3093912

传   真:0552-3093916



主办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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