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
项目编号:2021IFAGZ0295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开标日期:2022年1月13日
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投标报价(元):19953347.00
工期:12个月
质量:合格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拟任项目经理:崔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苏1322013201400953;水安B(2013)0020351;
拟任技术负责人:吴书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苏132202105196;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ⅩⅧ标—门台子站及门台子自排涵土建与安装工程,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9年11月,工程规模:中型;
2.项目名称:三灶镇中心河应急排涝泵站工程设计施工,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工程规模:中型。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ⅩⅧ标—门台子站及门台子自排涵土建与安装工程,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9年11月,工程规模:中型,职务: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三灶镇中心河应急排涝泵站工程设计施工,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工程规模:中型,职务: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巢湖路75号
投标报价(元):19784753.00
工期:12个月
质量:合格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拟任项目经理:高瑞灿,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05200802844;水安B(2013)0063406;
拟任技术负责人:胡向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福清市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包(含:柯屿垦区东堤水闸、柯屿垦区西堤水闸、江镜华侨农场五孔闸),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9年4月,工程规模:大(2)型;
2.项目名称:兰州市大沙沟电力提灌工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西干一、总干一泵站工程,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1年2月,工程规模:大(2)型。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名称:福清市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包(含:柯屿垦区东堤水闸、柯屿垦区西堤水闸、江镜华侨农场五孔闸),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9年4月,工程规模:大(2)型,职务: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福清市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包(含:柯屿垦区东堤水闸、柯屿垦区西堤水闸、江镜华侨农场五孔闸),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9年4月,工程规模:大(2)型,职务: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投标报价(元):19889358.55
工期:12个月
质量:合格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拟任项目经理:冯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18201900762;水安B(2015)0039195;
拟任技术负责人:张春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42020202100970;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Ⅸ标-花园湖进洪闸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工程规模:大(2)型;
2.项目名称:泰安市大汶河汶口坝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实际工期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工程规模:大(2)型。
招标人名称: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队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181518332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联系电话:0552-3092290
公示期: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7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3092290。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2-30939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