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2021IFAGZ0009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3月3日
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为: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批复的相应阶段及招标范围内相应内容勘察设计费的97.5%;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日历日)内完成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
资质: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拟任项目负责人:刘美义;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编号:0006130;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9年10月;
2.项目名称: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6年6月;
3.项目名称:新蔡县汝河河坞大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9年10月;职务:项目负责人;
2.项目名称:淮河干流花园湖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4年8月;职务: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21号;
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为: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批复的相应阶段及招标范围内相应内容勘察设计费的96%;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日历日)内完成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
资质: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拟任项目负责人:高华;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编号:0000018;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汤河大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20年8月;
2.项目名称:临沂市郯城县马头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9年11月;
3.项目名称:济宁市泗河综合开发防洪堤防及水资源控制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6年8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项目名称:济宁市泗河综合开发防洪堤防及水资源控制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6年8月;职务: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为: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批复的相应阶段及招标范围内相应内容勘察设计费的98%;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8天(日历日)内完成南四湖伊家河节制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
资质: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王茂松;职称: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巢湖管理局铜城闸除险加固工程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7年7月;
2.项目名称:新桥闸除险加固工程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完成时间:2017年6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招标(采购)人名称: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队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6-836834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552-3092290
公示期: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6楼603室,联系电话:0552-3092290。
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未作答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552-30939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