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淮出版物主要包括:图书、杂志、报刊、年鉴、志书及各种统计材料。内部汇编资料主要是指治淮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类型的汇编资料。 一、淮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编辑的出版物、刊物、论文集等除按规定归档外,符合以下条款的,在出版后1个月内,应及时送交淮委档案资料管理部门2份,作为资料保存。 1 以淮委名义编辑出版的。 2 以淮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名义编辑出版的。 3 虽以个人名义编辑出版,但由淮委或淮委所属单位出经费或补助部分经费的。 二、属淮委或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编辑的内部汇编资料,除按规定归档外,在汇编完成后1个月内,应及时送交委档案资料管理部门2份,作为资料保存。 三、凡是以个人名义编辑出版,经费也由个人出资的,但内容涉及到治淮工作的,可自愿向委档案资料管理部门捐赠。 四、凡是个人撰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内容涉及到治淮工作的各种类型的论文,可自愿向委档案资料管理部门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