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期(总第1891期)
淮委办公室编 2017年12月12日
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获批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以“鲁发改重点〔2017〕1412号”文对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了批复,标志着该工程前期工作全部完成,正式转入工程建设阶段。 山东省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是国务院确定实施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位于南四湖湖东堤东侧,涉及济宁市微山、邹城和枣庄市滕州、薛城等4个县(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和安全建设两部分,工程概算总投资62040万元,工期30个月。工程建成后,将对确保鲁南、苏北地区防洪安全,充分发挥东调南下工程整体效益,完善淮河流域防洪体系,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蓄滞洪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根据水利部淮委印发的《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淮委规计函〔2017〕26号)安排,该工程将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下一步,项目法人将督促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招标和施工图设计,协调市县水利部门压茬开展用地手续办理、移民迁占、招标等工作,确保工程于2018年6月前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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