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里水库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2015年开工建设的27项工程之一,位于山东省南四湖湖东地区十字河流域,地处枣庄市的滕州市和山亭区境内,坝址位于滕州市羊庄镇西江和前台村北。庄里水库是一座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多功能的大(2)型水库。水库总库容 1.33 亿m3,总坝长3124米,防洪保护面积 410km2,坝后水电站装机容量为 430kW。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参考2017新规范)之规定,庄里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大坝、溢洪闸(道)、放水洞主要建筑物级别均为 2 级,生态用水、供水功能级别为 3 级、灌溉功能级别为 3 级、发电功能级别为 5 级,水电站、厂房与次要建筑物为 3 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 4 级。
水库设计总库容1.33亿m3,调洪库容0.46亿m3,防洪库容0.15亿m3,兴利库容0.8亿m3,死库容0.07亿m3。水库校核洪水位118.87m,设计洪水位116.72m,正常蓄水位114.56m,防洪高水位116.13m,汛期限制水位114.56m,死水位101.32m。庄里水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建筑物的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为30.69亿元,总工期36个月,2016年3月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