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水利部 来源:水利部网站       发布时间:

办运管202486号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24年是完成“十四五”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以下简称标准化)实施,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化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定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锚定“十四五”目标任务,根据已制定的“十四五”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已完成标准化工程实施及评价情况,调整2024年度目标任务,确保2024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和3级以上堤防工程达到“十四五”总任务的70%以上。

要把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到具体工程和工程管理单位,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并填写《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统计表》(见附件1),于2024年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抄送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相关流域管理机构。

二、加快年度标准化实施和评价认定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水库、水闸、堤防工程标准化实施责任,指导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和激励措施,每季度一调度,按照2024年度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做好年度工作实施。新建和实施除险加固等在建工程,要同步实施标准化,完工投入运行一年内完成标准化评价认定。

三、积极做好标准化水利部评价相关工作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积极推荐优秀的省级或流域级标准化工程申报水利部评价,并组织做好水利部评价初评工作。要对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严格初评成果的审核把关,确保推荐工程具有全国性的示范引领作用。申报材料要符合《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利部评价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2024年度申报时间于2024年11月30日截止。

受水利部委托开展标准化水利部评价的流域管理机构等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开展工程现场评价,并按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利部评价报告》(见附件3)格式要求,完成评价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四、强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和管理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落实标准化专班职责,发挥专班协调指导作用,及时解决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激励措施,加快推进标准化实施,严格规范评价程序,杜绝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加强标准化工作培训和交流,督促实施进展缓慢地区吸取先进地区经验。

五、加强标准化信息报送和宣传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3〕110号)的要求编制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分别于3月、6月、9月前报送,年度报告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同时抄送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相关流域管理机构。

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典型工程的宣传力度,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展示标准化工程的新面貌,努力凝聚形成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报送宣传信息,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将择优予以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刘思远,010-63204663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康乐,010-63207512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1.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计划统计表.wps
2.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利部评价申报材料清单.wps
3.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利部评价报告.wps


责编: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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