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淮委《关于印发〈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中心)主要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淮委人事〔2011〕235号)的精神,淮委建设局为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50名,下设综合处、计划财务处、项目管理处,质量与安全管理处(均为正处级)。2024年根据淮委《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直属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淮委人事〔2024〕13号),调整后公益事业编制55名。2016年根据淮委《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淮委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综合处加挂纪检监察处牌子的通知》(淮委人事〔2016〕174号),淮委建设局综合处加挂纪检监察处牌子。2023年根据淮委《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调整淮委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内设纪检机构名称的通知》(淮委人事〔2023〕203号)综合处(纪检监察处)更名为综合处(纪检处)。
2.淮委建设局成立后,先后组建现场管理机构:淮委怀洪新河工程建设管理处、淮委东调南下工程建设管理处、淮委石梁河水库扩大泄量工程建设管理处、淮委蚌埠闸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处、淮委省界河道工程建设管理处、淮委入海水道工程建设管理局、淮委淮河防汛调度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淮委洪汝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淮委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管局、淮委淮干整治及堤防加固工程建管处、淮委刘家道口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淮委沙颍河治理工程建管局、淮委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淮委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蚌浮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建管局、淮委建设局引江济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委建设局洪汝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淮委建设局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建设管理局。
3、各处根据需要设置科室。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