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建设局工作职责
根据淮委2011年批准的“三定方案”(淮委人事[2011]235号),建设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受委托负责治淮直属中央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系治淮中央项目的常设法人机构,负责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等工作。
(2)受委托承担治淮工程设计审查等业务工作。
(3)受委托承担“代建制”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所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的编制、审核或申报工作。
(5)负责组建实施项目的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并制定其职责。
(6)参与治淮直属中央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
(7)负责淮委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8)承办淮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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