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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淮委水文局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  作者:水文局办公室  来源:null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2007年4月2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为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水文条例》精神,淮委水文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精心部署。
    一是高度认识《水文条例》的重要意义。水文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保护水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水文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水文事业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是中国水文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规范水文工作,促进水文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水文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是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淮委网站开设“淮委庆祝《水文条例》颁布实施专题”;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报道;在淮河防汛调度大楼电子显示屏打出宣传字幕;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制作彩虹门以增强宣传效果。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水文条例》。水文局组织科以上干部学习座谈,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组织撰写学习水文条例的文章。结合淮河流域水文工作,认真研究制约水文发展机制和体制问题上的对策,促进淮河流域水文事业依法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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