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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




    1950年3月,成立淮河水利工程总局,总局测验处下设水文科,主管淮河流域水文工作。4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在南京召开华东区水文工作会议, 布置淮河流域设淮阴、蚌埠一等水文站,由一等站负责淮河下游和中、上游水文区各级测站的管理工作,归淮河水利工程总局统管。11月6日,治淮委员会(以下简称淮委)在安徽省蚌埠市成立。淮委工程部设有测验处,下设水文科,负责淮河流域水文工作。


    1958年7月,经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水利部淮委撤销,淮河流域水文工作分由流域各省水利(电)厅管理。

    自1958年起,淮河流域水文工作由各省自己管理,其后,各省水文体制多次发生变动。

    1958~1962年将水文测站下放地县管理,1964年~1968年收归水利电力部直接管理,1969年水文测站再度下放,1980年上收到省水利厅管理。

    1969年11月,为了加强治淮规划的统一领导,国务院成立治淮规划小组。1971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10月8 日在蚌埠成立治淮规划小组办公室(简称淮办),为治淮规划小组的专职办事机构。其下设的水利管理处(防汛办公室)为淮河流域防汛抗旱的办事机构。1975年6月,淮办水利处设水源保护组,主要职责是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淮河污染情况。1977年5月,在淮办的基础上,由水利电力部重新成立治淮委员会(简称水电部淮委)。 重建的淮委为水利电力部的派出机构,不直接管理水文测站。其下设水利处(防汛办公室)水情组,主要职责是在防汛工作中与流域四省共同负责淮河流域的水文情报预报工作。同时下设水源保护办公室(简称水保办),负责淮河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

    1982年4月,淮委在防汛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工管处,内设水情等科室。1983年5月,水保办更名为水电部、建设部淮河水资源保护办公室,以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管理职能。同年10月,水电部批准淮委设立淮河流域水质监测中心(属水保办领导),以加强淮河流域水质监测工作。1984年12月,从工管处中分出部分科室,成立水情处。水情处内设水情、气象、计算机等科室以及微波总站,其主要职责之一是为淮河防汛服务。在汛期,水情处与流域四省密切配合,对淮河流域各主要河道进行洪水预报,提供水文情报,为淮河流域的防洪调度提供科学依据。为加强对淮河微波通信系统的维护管理,1988年7月,微波总站从水情处分出,成立通信总站。

    根据水利部关于流域机构体制改革的部署,1990年2月6日, 水电部治淮委员会更名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水情处更名为水文水情处,内设水情、气象、通信、办公室4个科室。

    1994年,根据水利部批准的"三定"方案, 淮委水文水情处与科技信息中心部分科室合并,成立水情信息中心。中心为处级事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包干使用。内设水情、气象、遥测通信、计算机、综合5个科室。其主要职责为:收集、监视并提供淮河流域气象、雨情和水情(含水文自动测报)信息,承担流域长期、 短期天气预报和主要河流、重点河段的洪水预报,为流域防洪调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编制淮河流域洪水预报方案,参加拟定流域防御洪水预案;负责淮河流域主要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流域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并归口管理淮河流域水文及与水利部门有关的气象业务;负责淮委计算机局域网的维护管理,并协助豫、皖、苏、鲁四省水利部门管理淮河流域防汛计算机广域网,以满足包括水利部在内的各单位相互间信息交换的需要。

    2002年7月2日,淮委人教[2002]271号文,根据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预批复的《淮河水利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人教劳[2002]3号)设置水文局(信息中心),批复关于水文局(信息中心)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其主要职责:组织或协调流域主要河流、河段的水文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水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流域水文发展规划、水利信息化规划。负责组织和指导流域水文情报和洪水预报工作,参加流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提供流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所需水文气象信息服务;负责监视重点防洪地区的汛情。负责淮委水文基础数据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参与《水资源公报》编制和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委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承办淮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8年3月7日,为进一步加强流域水文工作,更好地适应流域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服务要求,根据水利部批准的《淮河水利委员会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水人教[2002]324号)和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关于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人教机[2008]2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文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水文局(信息中心)为淮委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组织或协调流域主要河流、河段的水文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水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流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水利信息化规划。负责组织和指导流域水文情报和洪水预报工作;负责流域重点防洪区、重点河段和重要大型水库、湖泊洪水分析和预报工作;负责提供流域防汛抗旱所需的水文气象信息,参与流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省界水体、重要水域和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的水量监测工作。负责流域水文基础数据库建设和水文资料整编工作。负责流域重要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和流域水资源管理等所需的水文信息资料的审查工作。参与流域水资源、泥沙公报编制和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规划与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淮委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流域水文情报预报技术研究、交流、培训和推广。承办淮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3年7月4日,根据淮委《关于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编制调整的通知》(淮委人事【2013】157号),核增水文局(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增加编制20名,调整后的公益事业人员编制总数为75名。

    2014年6月26日,淮委印发《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水文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主要职责增加"组织开展淮河流域水资源水量监测站网规划,负责省界水资源水量站网建设管理,负责省界断面水量监测工作"。撤销直属事业单位淮河水文技术服务中心(淮河水文巡测中心),新设水文监测处为内设处(室)(正处级)。办公室增设人事科,技术处增设站网基建科,水情气象处原水情科拟拆分为预报科和情报科,水文监测处设整编科和监测科。

    机构设置:水文局(信息中心)内设办公室、技术处、水情气象处、信息化处、水文监测处5个处(室),均为正处级。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水文局(信息中心)公益事业人员编制75名。(二)1、领导职数4名(副局级1名;正处级3名,含总工程师1名)。2、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副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

    2016年9月18日,淮委印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设置纪检监察处的通知》(淮委人事〔2016〕175号),在水文局(信息中心)设置纪检监察处(正处级),承担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公益事业人员编制3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所需人员编制由单位内部调剂,其中信息化处人员编制由18名调整为16名,水文监测处人员编制由12名调整为11名。处级领导职数(含副总工程师1名)由16名调整为1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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