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淮委组织专家审查《淮南洛河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8月3日,淮委在蚌埠市主持召开了《淮南洛河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审查会。淮委副主任肖幼、段红东、汪斌出席审查会。
会上,肖幼副主任代表淮委对宣传贯彻新《水法》,理顺流域水管理体系,加强水利部门协作、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作了讲话。
这次审查会是在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规定(试行)》颁布后,由业主单位按照规定精神,直接向有审查权的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后召开的,标志着淮委在贯彻新水法规定的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制度上又前进了一步。
与会专家和代表在听取了编制单位对《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专家认为:《报告》资料较丰富,内容较为全面,符合水利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经修改后可作为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
专家还对《报告》应补充完善的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委水文局、淮南市水利局、蚌埠市水利局、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洛河电厂、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水政水资源处)
会上,肖幼副主任代表淮委对宣传贯彻新《水法》,理顺流域水管理体系,加强水利部门协作、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作了讲话。
这次审查会是在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规定(试行)》颁布后,由业主单位按照规定精神,直接向有审查权的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后召开的,标志着淮委在贯彻新水法规定的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制度上又前进了一步。
与会专家和代表在听取了编制单位对《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专家认为:《报告》资料较丰富,内容较为全面,符合水利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经修改后可作为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
专家还对《报告》应补充完善的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委水文局、淮南市水利局、蚌埠市水利局、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洛河电厂、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水政水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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