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流域水文水资源
流域水文水资源
《南京市水文管理办法》六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  作者:江苏水文网  来源:江苏省水文局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次数:

      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市水文管理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办法》规定,水文机构应当向所在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供实时水情、雨情、旱情信息及水文情报预报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南京承接长江中上游11个省市、176万平方公里范围内产生的过境洪水,是典型的"洪水走廊",同时,湖泊、水库棋布,河流网织,水文情势复杂。南京市现有各类水文观测站点618处,涉及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蒸发站、地下水站、水质站等。

    水文情报预报是否准确,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条例》对信息公开与及时发布提出了要求。水文情报预报实行向社会统一发布制度,重要的水文情报预报由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发布。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时,应标明发布机构名称和发布时间。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

浏览总量: | 访客数总量: | 今日浏览总量: | 今日访客数:

版权所有: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主办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政编码:233001  传真:0552-3093316

皖ICP备05001041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