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量认证评审计划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关于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的通知》(国认水检字〔2011〕15号)要求,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于8月16日至19日对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监督评审。
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的要求,听取了中心自2009年复查评审以来检测工作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汇报,对上次复查换审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评审组通过听、看、问、查及座谈等多种形式,对省中心及14个分中心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人员结构、仪器设备及检测工作等进行了全面考核,共抽查主要仪器设备150台(套)、原始记录220份、近两年检测报告30份,并查阅了其他相关技术档案和记录100份。评审组认为,中心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及其文件基本符合《准则》要求,影响监测成果质量的诸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原批准的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废水及再生水、大气降水)、大气与噪声三大类74个项目参数仍具备按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开展检测并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监督评审。
山东省水利厅、省水文局对此次评审高度重视,省水利厅尚梦平副厅长、省水文局徐章文书记出席评审会议,对评审组专家的辛勤工作和热心指导表示感谢,同时也对中心检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表示将严格按照评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一认真完成整改,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不断促进中心检测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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