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文水资源
安徽省水文局积极开展《安徽省水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安徽省水文条例》即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省水文局积极组织开展《安徽省水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省水文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建平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为学习宣传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日前,该局召开会议研究《安徽省水文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方案,部署了征集标语、知识竞赛、撰写论文以及在社会媒体宣传等措施;要求在全省水文系统掀起学条例、知条例、用条例的热潮,以《安徽省水文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向全社会宣传水文,树立依法开展水文工作、自觉保护水文设施的法律意识,让全社会了解水文、关心水文、重视水文、爱护水文,促进全省水文事业发展步入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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