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肖珍珍聘用合同的通知
水文局(信息中心)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淮委人教〔2004〕3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解除肖珍珍聘用合同。
特此通知。
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信息中心)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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