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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档案资料、文物史料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淮委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淮委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对委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并按规定接收委属单位保管期满的重要档案。
3、负责流域内治淮中央建设工程项目档案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和专项验收。
4、负责淮委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5、负责淮河治理开发成果档案资料和历史文物史料的收(征)集、管理、陈列展览工作。
6、负责治淮宣传工作。
7、负责《治淮》杂志、《治淮汇刊(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淮河志》编修工作。
8、负责淮委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网站内容的采编及其发布。
9、负责治淮图片、影视资料的摄制采编工作,做好画册、电子音像制品的编辑制作和出版工作。
10、负责淮委交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挥人才、技术优势,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11、承办淮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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