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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落实“清四乱” “长治久清”南四湖——南四湖局积极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发布时间:  作者:陆嘉棋 俞伟力  来源:南四湖局  责任编辑:张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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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南四湖段鸟瞰

本站讯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实现“有名”到“有实”、名实相副。自水利部部署“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南四湖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把“清四乱”作为河长制的第一抓手全力推进,有效解决了诸多河湖管理顽疾,切实维护了河湖健康生命。

统一思想,理清“四乱”清理工作脉络

2018年7月20日,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清四乱”专项行动,随后南四湖局印发了《南四湖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2018年11月27日,南四湖局在济宁市兖州区组织召开南四湖、韩庄运河河(湖)长制工作座谈会,南四湖周边两省三市九个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水利局局长历史性第一次全部参加会议,对整治省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以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为目标,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既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又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以“清四乱”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打造干净、整洁的河湖。

措施落实,切实履行流域管理机构职责

为了高效打好“四乱”清理这场攻坚战,南四湖局多措并举,切实履行了流域管理机构职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首先要建立好“四乱”问题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河长制推行后,南四湖局早作打算,组织开展了直管河湖全面排查,各基层局出动了大量的人力顶着炎炎烈日,耗时一个月,用脚步丈量了直管河湖范围内的每一寸土地,对管辖范围内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了初步认识并形成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资料。在此基础上,2018年南四湖局又组织专人进一步全面排查和梳理统计直管河湖存在问题,并分级行文报送相应省、市、县各级河长办。

水利部“清四乱”标准出台后,南四湖局以《南四湖局转发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对该标准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基层局按照标准再次组织巡查人员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一一比对,随后报由南四湖局进行汇总,建立了河湖问题清单动态数据库,将存在问题清单上报沂沭泗局及济宁、枣庄、徐州市河长办,为后期清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清四乱”工作开展以来,南四湖局持续深化与地方河长办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各级河长开展工作,在地方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专项行动计划及相关制度制订过程中积极参与、主动沟通、建言献策。多次迎接省、市级河(湖)长检查,将直管河湖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建议等,向各级河(湖)长进行了汇报,充分发挥了流域管理机构在河湖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重点突破,持续推进挂牌督办案件工作

根据水利部和淮河水利委员会河湖执法督查要求,南四湖局以两个挂牌督办项目为重点进行突破,有力推进了“四乱”清理工作落地见效。目前基本完成了台儿庄公交站BRT停车场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了刘香庄违章码头整治工作。

为做好台儿庄公交站BRT停车场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自水利部督办函下达后,南四湖局高度重视,韩庄运河局作为该流域范围内管理机构,主动联系台儿庄区政府,针对部督办事项整改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各项整改工作推进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8年12月17日~2019年3月4日,台儿庄公交站BRT停车场临时设施、旅游厕所、超市、BRT站台、值班房等设施陆续完成了拆除,目前该违建清理工作已履行验收手续。

以落实部督办案件为契机,南四湖局加快推进韩庄运河湿地“清四乱”工作,力争全部清除运河湿地内的历史遗留违法设施。此外,南四湖局还依法强制拆除枣庄市交通局在韩庄运河建设危化品收集池等3起违法建设。

刘香庄违章码头整治是水利部督办的另一案件。南四湖局主动出击,先后与违法码头涉及的沛县、鱼台县、微山县三县的河长办达成一致共识,明确由南四湖局牵头,各相关县人民政府负责,上级湖局、下级湖局配合,对湖西大堤刘香庄段码头进行综合整治。12月,共同签发了《关于集中整治湖西大堤苏鲁边界刘香庄段违法码头专项行动的联合通告》,对码头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并对违法码头进出道路依法进行拆除。2019年1月,先后组织上级湖、下级湖局水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了违章码头法律文书制作程序,并组织法律顾问分析了违章码头行政处罚面临的法律风险等问题。

3月,上、下级湖局分别向鱼台县、沛县发送了《建议对刘香庄违章码头群进行拆除的函》,要求两县河长办对苏鲁省界刘香庄违章码头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南四湖局分别向徐州市河长办、济宁市河长办发送了《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关于刘香庄违章码头群整治情况的报告》,向其汇报了南四湖局对刘香庄违章码头群所做的一系列整治工作,并请求徐州市河长办、济宁市河长办督促沛县、鱼台县采取有力措施对刘香庄各个违章码头中的违法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截至目前,南四湖局已对10个码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张贴行政强制拆除公告,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有关法律期限的规定,待法定救济期限过后依法进行处理。

完善手续,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明确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执法责任,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强化对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的监管,完善执法程序,推动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整治。南四湖局向各基层局下发了《关于各基层局上报南四湖“清四乱”立案清单的通知》,并要求各基层局上报“清四乱”中重大案件清单,同时每月及时上报案件进展情况。

此外,南四湖局多次召开河湖执法监督座谈会,就刘香庄违章码头、台儿庄违建BRT等重点案件中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分析不足、明确目标,并就如何进一步按照河(湖)长制要求做好整治工作,再次做出了工作部署。

在沂沭泗局下发《关于在沂沭泗局“河湖执法(2018~2020)”和“清四乱”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的实施意见》后,南四湖局要求各基层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实施意见,完善执法程序,并抽调各基层局水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工作组,对下级湖局管理范围内“清四乱”工作进行集中攻坚。

2019年4月18日,南四湖局印发了《关于统一南四湖局水行政执法程序的通知》,对各单位在具体水行政执法当中遇到的问题作出了解释,并印发了一套水行政执法模板,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

监管跟上,确保“四乱”清理成效

清理过程中,南四湖局持续加强了水政巡查,重点针对刘香庄码头群、违法养殖场、危险化学品收集池等违建处理情况及各基层局“清四乱”立案清单等进行了核查,确保“四乱”顽疾得到根治。

截至目前,南四湖局已建立起共200余件案件的重点案件立案清单,其中已立案查处90余件,处于调查阶段20余件,处于责停、责改阶段70余件,配合地方河长办正在强制拆除包括湖西大堤大型养殖场、韩庄运河局管理范围内的金盛港、东港渔村等大型违法建设近百处;部分基层局正配合各地地方政府开展清违清障验收工作。自“清四乱”工作开展以来,南四湖局高度重视,全局形成合力,先后开展了水利部挂牌督办的刘香庄码头群及枣台公路台儿庄段BRT韩庄运河违法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完成了诸如“猎狐-2018”打击非法采砂联合行动等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截至目前,在南四湖局及地方河长办的共同努力下,南四湖、韩庄运河、伊家河等直管工程管理范围内共清除“四乱”1226项(其中乱占257处,乱建958处,乱堆11处),占南四湖局同地方共同认证问题总数1553项的78.94%。


下一步,南四湖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贯彻《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积极履职尽责,确保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任务,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同时,积极配合地方河长办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长治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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