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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沭泗局持续推进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  作者:李成龙  来源:沂沭泗局  责任编辑:张子悦

本站讯 非法采砂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威胁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今年6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沂沭泗局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提出了由“禁放结合、规范开采”向“全面禁采、生态优先”转变的采砂管理工作新思路,采取多项措施推动采砂管理工作。

日常监督检查和暗访巡查相结合 掌握河湖采砂管理真实情况

2018年沂沭泗局加大采砂巡查管理工作,年初制订了《沂沭泗局2018年度水行政执法与采砂管理检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对直管范围采砂管理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并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抽查、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强化检查实效,同时严格要求各直属局按照《沂沭泗局采砂管理巡查规定》要求,每月上报采砂巡查月报。沂沭泗水政监察总队根据检查方案每次检查后均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以通报的形式向相关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

6月9日至14日,沂沭泗水政监察总队组成两个检查组对直管河湖采砂管理情况进行了夜间暗访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巡查里程1607公里。

8月17日,沂沭泗水政监察总队组成检查组对沂河江苏段采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同时检查组使用了无人机航拍巡查,更全面更高效的对河道全面实时巡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暗访巡查相结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管理一线,直插现场的方式,能够掌握河湖采砂真实管理情况。

截至目前,沂沭泗局已经累计对14个基层管理单位进行了检查,下发检查通报四份,检查中共发现存在问题38个,提出整改要求29条。

以点带面 推动全局采砂管理转型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沂河、沭河通过行政审批准予采砂以来,20年间,河道采砂满足了地方建设需要,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采砂收费作为主要创收来源,支撑了单位正常运转。但随着“生态优先”的环保理念不断加强,自2017年6月开始,沂河、老沭河等河道实行全面禁采。

沂河、老沭河禁采以来,部分河段非法采砂时有反弹。为寻找直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症结所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问题,依托全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契机,8月14日至16日沂沭泗水政监察总队组成调研组对郯城局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蹲点式调研,8月29日至30日,再次组织郯城局有关人员前往骆马湖局和南四湖局交流采砂管理经验,力争由郯城局问题入手,以点带面,提出有效管理措施,对全局的采砂管理工作起到带动和提升作用。目前,沂沭河局派驻工作人员进驻郯城局协助开展采砂管理工作,郯城局借助河长制平台积极向县级河长汇报,郯城县委召开了联合打击非法盗采黄砂渣土资源会议,成立了由郯城局和地方有关执法部门组成的专项执法组开展24小时巡查工作,郯城局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案件移送工作。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郯城局初步找到后许可时代采砂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下一步沂沭泗局将以郯城局为突破口,对其他存在相同采砂管理任务的基层单位起到带动和提升作用,完成全局采砂管理由许可管理为主到禁采管理为主的转型。

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老大难”问题逐一解决

7月,沂沭泗局按照《全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河道采砂责任制落实、规划编制执行、采砂许可、制度建设、日常监管、非法采砂、执法打击等情况逐一进行了自查摸排。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印发了《沂沭泗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直管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立即组织开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行动,建立问题台账,逐项销号,同时在每个月15日、30日两个时间节点汇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自今年6月份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局已经累计开展整治行动399次,出动执法人员196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67车次,执法船只38艘次,查获非法采砂船只25艘,查获非法采砂车辆及机具192台。沭河上遗留一年多的五处砂堆已清理4处,共清理111429方。沂河江苏段清除滞留非法采砂船只102艘,其余进行集中停靠。

持续推进采砂专项整治 攻坚克难 建立长效机制

沂沭泗局各级管理单位将按照《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与地方河长办湖长办的协调联动,研究建立健全河湖采砂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沂沭泗水政监察总队将适时开展采砂管理回头看活动,针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督促各相关基层单位将通报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督促新沂河、沂河非法采砂船只拆解,个别尚未清理的砂场尽快清除,于10月底前完成对非法采砂、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的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继续加大零星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基本杜绝非法采砂行为,全力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稳定,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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