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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沭泗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作者:杨学良  来源:沂沭泗局  责任编辑:杜雅坤

本站讯 10月18日,沂沭泗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水利部《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沂沭泗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大鹏主持学习会,党组成员、副局长郑胡根、郑雪峰、陈光临,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宝军,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唐劲松参加学习。

郑大鹏在学习讨论时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建立河长制,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已进入新阶段,为推动河长制尽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实现名实相符,水利部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河长制六大任务,聚焦管好“盆”和“水”,将“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集中解决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加强系统治理,着力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新老水问题,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郑大鹏强调,全局各部门各单位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二要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管好盛水的“盆”,即做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护好“盆”中的水,即管理保护好河流湖泊中的水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夯实工作基础,落实保障措施。三要确保《实施意见》要求落地见效。各部门单位和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体会治水新思路,履职尽责,确保《实施意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利用好河长制湖长制平台,主动作为,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与保护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郑胡根在重点发言时从“怎么看”和“怎么干”两个方面谈了学习体会和工作思考,他指出,《实施意见》体现了水利部河长制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了我局河湖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体现了直管河道实现任务目标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他要求,各级河长办一要积极在“清四乱”三个阶段发挥作用、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积极推动和协助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工作,下大力气做好巩固提升工作。二要继续强化上下、内外三个层面上的工作,强化对上工作汇报和报告,对外工作协调沟通和协作推动,对基层工作指导和支持,确保实现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目标任务。

会上水管处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特点、体现的河长制近远期目标定等谈了学习体会,并就我局直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河项目监管、划界项目进展计划、直管河湖岸线规划进展等工作情况做了重点发言。

人事处、水管处、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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