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进一步推进直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河湖执法2018-2020”工作的开展,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要于2018年年底前见到明显成效、典型违法案件要于11月底前结案的阶段目标,日前,沂沭泗局召开直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河湖执法(2018-2020)”工作第二次推进会,副局长阚善光、郑胡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首先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2018年11月11日《焦点访谈》播出的“采砂车为何难刹车”披露河南鲁山县部分河道非法采砂情况的视频;水管处传达了水利部“2018年第七次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水利部河长制暗访发现问题及整改意见、沂沭泗局涉河建设项目巡查情况及有关意见、河长制信息报送要求等内容;水政安监处通报了近期直管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和河湖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各直属局汇报本单位直管河湖“清四乱”及河湖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典型违法案件处理进度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郑胡根在讲话中指出,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河长制的认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在“清四乱”工作中的作用;要准确把握“清四乱”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第一抓手、水利行业强监管标志性工作、水利部职能转变重要开端的定位,扎实工作,确保“清四乱”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履行好单位职责,对直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查全、查实、查准,及时将问题清单上报河长办,在牵头解决本单位职责能力范围内问题的基础上,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清四乱”主体职责。
阚善光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河湖执法(2018-2020)”“采砂专项整治”和“清四乱”三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在滞留非法采砂船只拆解、遗留砂堆清理、非法建设项目清除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直管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刻认清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上来,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采砂监管、许可监管,促进河湖秩序持续好转。针对下一阶段工作,他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河湖执法(2018-2020)”“采砂专项整治”和“清四乱”三项行动的认识统一到全面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上来,强化监管,履职尽责;二要保持对非法采砂活动高压严打态势不放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杜绝工程性非法采砂发生,防范非法采砂活动反弹;三要加强执法监管,落实挂牌案件督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结案,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取得阶段性进展;四要主动配合,做好对接,充分利用“河长制”平台,集中清理整治直管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五要积极研究,强化措施,及时应对新问题,破解新难题;六要及时总结,加强宣传,营造流域范围内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次推进会是沂沭泗局继9月25日召开“推进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清四乱’专题推进会”之后针对“河湖执法(2018-2020)”“采砂专项整治”和“清四乱”三项行动召开的第二次推进会,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治水工作重点转变要求的具体体现,目的在于进一步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执法监管,依法履职尽责,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
沂沭泗局办公室、水政安监处、水资源处、水管处、监审处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水政科长、水管科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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