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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
发布时间:  作者:河湖处  来源:河湖处  责任编辑:王佳

本站讯 6月1日,河湖管理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以及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水利关键词。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次学习了有关民法典的总体构架以及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等7大组成内容的解读;最后,结合河湖管理业务工作,对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水利关键词进行领学。通过学习河湖处与会同志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民法典符合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人格尊严的尊重和保护,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全处人员纷纷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同时要求深入学习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报告中的水利关键词的内涵,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其重要抓手是河湖长制,关键在于河长湖长,要积极推进淮河流域河湖长制“有名”“有实”,为打好淮河碧水保卫战、建设造福流域人民的幸福河湖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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