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5月8日,技研中心召开集体学习,专题学习《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开展研讨。
会议强调,节约用水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方针。《条例》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节约用水的行政法规,是我国专门规范节水活动的行政法规,对健全全社会节水的法规制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治水工作,并把节水放在治水方针的优先位置,推动我国节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条例》作为水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坚持节水优先方针,从取、供、用、排和非常规水利用等维度对全过程节水作出了新规定。《条例》的出台,将为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促进水资源全面集约节约利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方针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大家纷纷表示,制定出台《条例》,全面、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下一步,中心将全力抓好《条例》的宣贯执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技术研究,技术支撑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