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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党组学习贯彻水利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16 15:29:12  作者:办公室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佳

近期,水利部印发了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7个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这是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成果,是加快推动新阶段淮河保护治理和淮委改革发展的重要遵循。为进一步统一全委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坚定发展信心,确保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淮委拟用2个月时间(1月20日—3月20日),结合持续深入学习“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围绕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等七个专题(以下简称“七个专题”)开展学习贯彻专项行动,现制定行动安排如下:

一、专项行动组织

专项行动在淮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1.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

责任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2.印发淮委党组学习贯彻水利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专项行动通知及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3.编辑印发专题学习材料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二、专题学习研讨

1.淮委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开展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参加人员: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委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副司级)、委副总工,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负责人

完成时限:2月18日前

2.各部门、单位以党支部为单元,围绕“七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每个专题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并提供相应学习成果。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参加人员:各部门、单位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2月18日前

三、举办4场专题辅导报告

其中:

1.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和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专题辅导报告由规计处负责邀请专家;

2.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专题辅导报告由河湖处负责邀请专家;

3.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和数字孪生流域建设专题辅导报告由水文局负责邀请专家;

4.全面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专题辅导报告由办公室负责邀请专家。

责任单位:办公室(国科处)

完成时限:2月25日前完成,不定期举办或集中两天时间举办

四、召开学习成果交流会议

1.召开处级干部学习成果交流会

参加人员: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委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副司级)、委副总工,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委纪检组负责人,各部门、单位代表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3月4日前

2.召开青年干部职工学习成果交流会

参加人员: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青年干部职工代表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3月4日前

五、编制、完善实施方案

1.编制淮委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规计处

协办单位:建管处、河湖处、防御处、沂沭泗局、水文局(信息中心)等

完成时限:2月15日前

2.编制淮委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规计处

协办单位:水资源处、建管处、沂沭泗局等

完成时限:2月15日前

3.编制淮委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河湖处

协办单位:规计处、节约保护处、水土保持处等

完成时限:2月15日前

4.编制淮委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水文局(信息中心)

协办单位:规计处、防御处等

完成时限:2月15日前

5.编制淮委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节约保护处

协办单位:规计处、水资源处等

完成时限:2月15日前

6.编制淮委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政法处

协办单位:规计处、人事处、建管处、河湖处、沂沭泗局等

完成时限:2月15日前

7.编制淮委全面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规计处

协办单位:办公室、政法处、人事处、水资源处、建管处、河湖处、监督处、防御处、沂沭泗局等

完成时限:2月28日前

六、召开实施方案专题咨询会

责任单位:各方案牵头单位根据委领导要求负责会议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流域四省水利部门专家参加

完成时限:2月28日前

七、召开流域层面推动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和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座谈会

责任单位:办公室

参加人员: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委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副司级)、委副总工,流域四省水利厅负责人,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负责人,相关专家

完成时限:3月20日前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细化工作安排,狠抓推动落实,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各具体任务牵头单位要提前谋划、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办公室要会同人事处、机关党委进一步细化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及时开展督办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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