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经2025年9月1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水是生命之源,确保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是重大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理顺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之间的关系。
《条例》共32条,立足安徽实际,对地下水调查和规划、保护与利用、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等内容作出规定,为全省地下水系统治理、科学保护和高效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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