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行政许可实施,不断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日常监管,切实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对《淮河水利委员会实施水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淮委水政安〔2014〕207号)进行修改,形成《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办法》及其说明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8月13日前,登录淮河水利网(网址:http://www.hrc.gov.cn/)进入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办法》,并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233001
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
E-mail:liuzl@hrc.gov.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附件2关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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