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淮委制定并印发《淮河流域涉河建设项目淮委审查权限范围内其他跨省及省界边界河湖名录(流域面积50k㎡以上)》,进一步夯实河湖管理基础,有力强化流域统一管理。
2021年,水利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权限提出要求,明确淮河流域其他省界河流边界河段、省界上下游各10公里河段范围内兴建的所有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须报淮委审查。为强化河湖管理,淮委组建工作专班,依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成果,结合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河湖名录复核等成果资料,组织对淮河流域其他省界河流边界河段,省界上下游各10公里河段进行梳理,并在征求流域五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并印发《淮河流域涉河建设项目淮委审查权限范围内其他跨省及省界边界河湖名录(流域面积50k㎡以上)》。
下一步,淮委将会同流域五省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流域重要河湖、跨省及省界边界河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建设方案审查许可、强化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保障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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