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人事〔2011〕69号
关于批准周守朋等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委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批准下列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高级工程师
周守朋 张桂菊 陈红雨 王伯龙 尚春林 袁俊周
李 国 赵传安 刘培成 王德智 杨永文 许圣阳
陆文涛
二、工程师
皇甫其亮 李 睿 范兆峰 史红亮 计 磊
刘清华 胡 瑾 马艳冰 王占华 陈 磊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通知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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