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人事〔2017〕140号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确认付强等人
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水利部水利工程、经济、政工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改办〔2017〕10号文批准,确认下列人员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具备享受教授、研究员同等有关待遇的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3人:
付 强 李万荣 徐静保
二、具备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1人:
张彦奇
三、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1人:
吕 雷
四、具备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1人:
陈 斯
五、具备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2人:
张 娟 赵 峰
以上人员资格取得时间自2017年6月7日起计算。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印发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