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经综合研判,淮河防总、淮委于8月15日12时对淮河流域防汛应急响应实施调整。
针对河南省,终止其淮河及以南地区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维持其沙颍河、洪汝河水系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洪水防御Ⅱ级应急响应,将其淮河以北其他地区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洪水防御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针对安徽省,终止其淮河以南地区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维持其淮河及以北地区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针对江苏、山东省,终止其淮河流域(片)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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