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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部署启动淮河流域第四批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
发布时间:  作者:水资源处  来源:水资源处  责任编辑:王佳

本站讯 12月27日,淮委召开淮河流域第四批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启动会,落实水利部关于启动新一批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精神,部署启动淮河流域新的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淮委副主任顾洪出席会议并讲话,就水量分配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顾洪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淮河流域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管理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要通过水量分配明确流域的可分配水量和各相关省区的水量分配份额,建立水资源的刚性约束,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通过水量分配为水资源领域强监管提供基本前提,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避免过度开发利用水资源;通过水量分配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统一调度、取用水监管等提供重要基础,促进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

会议强调,淮河流域第四批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涉及流域五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淮委和流域各省密切联系、协作配合、共同推进。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时间节点要求,切实做好水量分配各项工作;二是要健全完善工作组织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建立水量分配工作联系制度;三是要严格遵守有关要求,明确淮河流域5条河流(湖泊)的分水原则和操作规则,确保分水的结果科学、合理、公平;四是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加强技术层面沟通协调,加强行政协调工作,确保淮河流域第四批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会议传达了水利部新开展一批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启动会精神,介绍了淮河流域第四批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和新修订的《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主要内容,与会代表就水量分配工作方案、下一步水量分配工作开展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代表均表示会积极配合淮河流域第四批跨省河湖水量分配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

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全国新一批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河流共计30条,涉及淮河流域共5条,分别为南四湖、高邮湖(含白塔河)、池河、浉河、竹竿河。淮委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明确了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深入推进水量分配工作。

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水利厅水量分配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淮委规计处、财务处、水资源处、节约保护处、沂沭泗局、水文局、中水淮河公司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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