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2019年12月5日,按水利部河湖司关于对江苏省泰州市侵占河道问题进行督办的要求,淮委派出督导组对泰州市企业违法侵占河道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督促地方河长及有关部门抓紧清理整治。1月14日,淮委督导组再次赴现场督办核实问题清理整治情况。
经现场核实,泰州市河长办对群众反映的企业违法侵占河道问题完成了清理整治。
督导组要求,地方各级河长及水利部门要以群众举报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河湖﹝2019﹞267号)要求,加大“四乱”问题河湖督查、整改力度,保持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不松懈,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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