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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开展沂沭泗直管区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  作者:刘子铃  来源:政法处  责任编辑:王佳

本站讯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的通知》(办政法〔2021〕110号)要求,7月19日至23日,淮委二级巡视员(副司级)徐英三率监督组赴沂沭泗直管区开展了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沂沭泗局副局长阚善光参加了执法监督。

监督组制订了沂沭泗直管区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选取了南四湖局下级湖局、韩庄枢纽局,沂沭河局沂河局、郯城局,骆马湖局邳州局、新沂局等6个基层管理局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监督工作方案对标对表,采取“七查一听”、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能力测试和访谈座谈,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情况进行核查,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水事案件现场开展实地监督,圆满完成了水行政执法监督各项任务。

实地监督工作完成后,徐英三主持召开了执法监督座谈会,与沂沭泗局及相关直属局、基层局进行了充分交流。监督组肯定了各基层局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案卷制作和水事违法案件现场查处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组要求,要积极整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加强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确保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各个层级;二是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基准适用,提升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三是充实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四是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水事案件现场,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标准按要求整改到位。

下一步,淮委将按要求向水利部报送沂沭泗直管区水行政执法监督成果,并按水利部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河南省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水行政执法监督各项任务。

淮委政策法规处、沂沭泗局水政安监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了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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