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0〕79号)工作要求,根据《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手册》、《淮委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安排,淮委承担对河南省、安徽省、山东省共1200个取水口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每省选取不少于2个地级市的6个县级行政区400个取水口。其中,我局负责承担河南省2个市4个县共计270个取水口的现场检查工作。
11月2日至11月20日,我局共2个督查组分别前往平顶山市舞钢市、鲁山县以及许昌市魏都区、长葛市,通过实地查勘、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平顶山、许昌共270处取水口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抽查、复核,并填写了270张抽查记录表。本次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又遭遇雨天,我局督察组成员克服重重困难,现场冒雨逐个查看各类公共机构、企业、农田灌溉井取水口门及计量设施情况,并提前按照取水口所在位置合理进行了路线规划。整个过程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前完成了水利部和淮委交办的督查任务。
局技术处、水情气象处及水资源公司有关人员参与了本次督查工作。